株洲争创省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2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恢清通过视频方式参加省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申报工作答辩会,汇报株洲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他表示,株洲将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按时高质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探索株洲模式,打造株洲样板。
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住建厅、省水利厅印发通知,在全省开展省级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申报。全省将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2个地级城市、2个县级城市为省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其中入围的地级城市将同时推荐申报今年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
自2012年建成首条海绵型道路(云龙大道)开始,我市一以贯之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专项规划,出台了建设实施方案,共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216个,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43平方公里。
陈恢清在申报陈述时表示,株洲申报海绵示范城市,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推进国家重要都市圈海绵城市建设、探索国家重要新老工业城市系统化建管治路径以及在水系发达的丘陵河谷地区建设海绵城市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陈恢清指出,株洲创建海绵示范城市具有生态基础、先行先试、机制体制、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优势。将以海绵城市建设为依托,推动城市转型升级发展,加强“市区联动”“部门联动”,围绕“打造全国重要都市圈山水林田湖草城生态同治示范、全国老工业城市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示范、全国典型的长江中游江南丘陵地区洪涝污统筹治理示范”目标,精准发力、系统施策,聚焦区域、城市、设施、社区“四个层面”,强化制度、法治、资金、用地、人才“五个保障”,以全流域推进、全过程管控、全要素统筹、全社会参与、全周期运维、全方位保障“六全”模式,努力把株洲建成“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势制宜”的海绵城市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