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申报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决定在全省设市城市中开展省级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申报,力争通过3年集中建设,示范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及地下空间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河湖空间严格管控,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海绵城市理念得到全面、有效落实,推进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建设,推动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取得更高成效。
我省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5个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开展典型示范(2022—2024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其中,设区市城市3个,县级城市2个。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试点示范城市和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试点城市原则上不再申报。
入围城市经过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典型示范城市。存在异议并经查实的,取消资格并按竞争性评审结果依次递补。
我省要求,通过规划建设管控制度建设,将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老区以问题为导向,统筹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城市水环境改善、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城市绿地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地下管网(管廊)建设等工作,灵活选取“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措施,提高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性、整体性。重点就增强雨水就地消纳和滞蓄的能力,解决面源污染管控、内河水质改善和内涝点治理以及雨水收集和利用等问题,系统化实施海绵城市建设。